跳到正文
AI生成的国内社区关怀主题配图,非真实活动记录。
TIANYI FOUNDATION

登记证书管理制度

河北省天一慈善基金会公开制度。下文根据客户提供的原件整理,仅调整网页段落和标题排版,条款内容不作改写。

下载《登记证书管理制度》Word原件

河北省天一慈善基金会登记证书管理制度

第一条 为加强河北省天一慈善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会”)证书的管理,确保证书的法定性、权威性、安全性和有效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 本基金会的《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》正副本由专人进行保管、定期年检。

第三条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、忠于职守,不得伪造、涂改、损毁、出借、转让等。

第四条 需要使用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的,须经理事长同意后,由保管人负责复印。

第五条 本基金会工作人员使用登记证书复印件,需要加盖公章的按《印章管理制度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第六条 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更换。

第七条 证书遗失或污损,保管人应及时向秘书处或者财务处汇报,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领、更换。证书若遗失应在本基金会官网等对外平台发布作废声明。

第八条 本制度由本基金会秘书处、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
第九条 本制度自本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刻生效。